过了一会儿,格伦茨轻声地说:“好,好小子,你了不起,嗯?你知道吗?他们关进来的时候什么样的人都有,等他们出狱却只剩下一种尺码——全都是小小的,只剩下一种体形——全都是垂头丧气。”
“格伦茨先生,你找我来要谈什么?你要想喝酒,别把我放在心上。我自己疲劳、紧张、工作过度时也会来一杯。”
“你落入困境,好像不怎么担忧嘛。”
“我不觉得自己落入困境。”
“这我们等着瞧。我要你写一份完整的口供。”他对着书桌旁的录音机弹弹手指,“现在就录,明天写下来。如果上头满意你的口供,他也许会在你保证不离开本市的条件下放了你。我们开始吧。”他按下录音机。说话声音冷静、果决,装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但右手不断挨近抽屉。他还年轻,鼻子上不该有红血丝,可是已经有了,而且眼白的颜色很难看。
“我烦透了。”我说。
“厌烦什么?”他高声说。
“硬邦邦的小男人在硬邦邦的办公室里说些毫无意义的狠话。我已在重刑犯牢房关了五十六个小时。没有人对我作威作福,没有人想证明他们狠。他们用不着。他们已经准备好一切以备紧急之需了。我为什么入狱呢?我被列为嫌犯。只因为某一个警察找不到某一个问题的答案,就把人关进重刑犯牢房,这算是什么鬼法律制度?他有什么证据?不过是便条纸上的一个电话号码。他把我关起来,想证明什么?只是证明他有权力这么做罢了。现在你又用同样的方法想让我觉得你在这个烟盒般大小的所谓办公室里权力很大。你半夜派这个吓坏了的保姆带我来这儿。你以为我独坐苦思五十六个钟头脑袋就糊涂了?你以为我在监狱寂寞得要命,所以会倒在你膝上哭,求你抚摸我的头?别装蒜了,格伦茨。喝你的酒,有点儿人情味吧;我愿意假定你是在尽本分。但请把这些铜指套脱掉。如果你够强,根本不需要这些玩意儿。如果你需要,那就表示你还没有强到可以对我作威作福的地步。”
他坐在那儿听着,看着我,然后狞笑起来。“演讲真精彩,”他说,“现在你已经把体内的废话都排出来了。我们来录口供吧。你要逐条回答,还是照自己的方式说?”
我说:“我对着小鸟说话,只是为了听听风吹过的声音。我不录口供。你是律师,你知道我用不着。”
“没错。”他冷冷地说,“我懂法律。我懂警察的工作方式。我给你澄清罪名的机会。如果你不要,我也乐得轻松。我可以在明天早上十点钟提审你,让你出庭。我虽然不情愿,但你也许还是可以交保。但你如果交保,事情就难办了。你要花很大的代价。这是我们可以用的一个办法。”
他低头看桌上的一张文件,阅读后把它翻过去朝下放。
“罪名是什么?”我问他。
“三十二条。事后从犯。重罪。估计会在圣昆丁监狱【注】关五年。”
【注】圣昆丁监狱:位于旧金山市郊,始建于1852年,以管理严格著称。
“最好先抓到伦诺克斯。”我小心翼翼地说。格伦茨手上握有一些东西,我从他的态度中感觉得出来。我不知道有多少,但他绝对握有一些东西。
他靠向椅背,拿起一支笔,慢慢在两个手掌间转动。接着他露出笑容,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
“马洛,伦诺克斯是一个很难隐藏的人。大多数人需要靠照片指认,而且照片要清楚。半脸都是疤痕的人就用不着了。更别提他不到三十五岁就满头白发。我们找到了四个目击证人,说不定还不止。”
“什么目击证人?”我嘴里苦苦的,像格里戈里厄斯组长打我之后流出的胆汁。这一来我才想起脖子又肿又痛。我轻轻揉着。
“别当傻瓜,马洛。一位圣地亚哥最高法院的法官夫妇正好送他们的儿子媳妇上那架飞机。四个人都见到了伦诺克斯,法官太太还看到他搭的车子和同行的人。你无望了。”
“很好。”我说,“你怎么找到他们的?”
“在广播电台和电视上播特别公告。只要完整描述就行了。法官打电话进来。”
“听起来不错。”我公道地说,“可是这样还不够,格伦茨。你得抓住他,证明他犯了谋杀罪。然后你得证明我知情。”
他对着电报稿背面弹手指,说:“我想我要喝一杯,晚上加班过度。”他打开抽屉,把一个酒瓶和一个迷你酒杯放在桌上,将酒杯注得很满很满,一仰而尽。他说:“好多了,好太多了。抱歉,你在监禁期间,我不能请你喝。”他把酒瓶塞好,推离身边,但未超过伸手可及的范围。“噢,对,你说我们必须证明一些事。噢,说不定我们已经拿到一份自白了,傻瓜。很糟糕,嗯?”
我感觉一根小小的冰手指顺着我的脊椎移动,像冰冷的昆虫在爬。
“那你何必要我的口供呢?”
他咧嘴一笑,说:“我们喜欢有条不紊的记录。伦诺克斯会被带回来受审。可以取得的东西我们都要。与其说我们要从你这儿问出什么,不如说是我们希望你脱身——如果你合作的话。”
我瞪着他。他瞎摸了一会儿文件,在椅子上动来动去,看看酒瓶,拼命用意志力忍着不伸手去拿来喝,突然间他送来一个不合宜的秋波。“也许你想听听整个故事。好吧,机灵小子,为了证明我没骗你,喏,我说给你听。”
我探过头去,他以为我要抢他的酒瓶,赶忙一把抓过去,放回抽屉里。我只是要把一截烟屁股放进他的烟灰缸。我又向后仰,再点一根烟。他说得很快。
“伦诺克斯在马札特兰下飞机,那是一个人口约三万五千的转机点和小镇。他失踪了两三个钟头。不久后有一位黑发、褐肤、脸上有不少疤的高个子化名西尔瓦诺·罗德里格兹订到多利昂的飞机。他的西班牙语说得不错,但对一个叫这种名字的人来说,又不够好。若说是肤色这么深的墨西哥人嘛,又太高了。飞行员向当局密报。警察到达多利昂时太晚了。墨西哥人不是急性子。他们只擅长开枪打人。等他们出动,那人已包租一架飞机到达一个名叫欧塔托丹的小山城,一个有湖泊的冷门夏日旅游点。包机的飞机员曾在得州受过战斗机飞行训练。英语说得不错。伦诺克斯假装听不懂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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