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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之旅

时间:2013-10-21 13:06:38  来源:  作者:亨利·米勒  
简介:本书为亨利·米勒“殉色三部曲”之一,同他的其他许多作品一样,这部作品在许多国家被列为禁书。作者在本书中以自传体第一人称叙述了一个有妻有子、虽然地位卑微但才华横溢的小职员与一个舞女的情爱。在这份情爱中,欲望与爱情混杂不清。小职员能正视人的欲望,却依然不能摆税世俗观念的压抑,个人愈是解放,受到的阻力愈大,最后小职员走向了崩溃。...
  “为何不约个时间?”我随即提示她,“可以在我朋友乌瑞克的画室里会面。我也一直想让你见见他。”
  她觉得这主意非常好。虽然劳拉总会按时来,但还说不出多会儿能成行。不过,她会尽快想出办法的。劳拉的丈夫是个富有的鞋业制造商;她总是不能如鱼得水。她有一辆赛车,这倒是一个接触她的好法子。也许我们可以驱车去乡下,晚上找个地方呆下来,劳拉有自己的一套办法。说实话,她只不过有些傲慢,不过,那是她的混血所致,她的一切底细我秘而不宣。至于我的朋友乌瑞克,我是不想给他吐露一个字儿的。 “但他就喜欢混血种的姑娘。他会疯狂地迷上劳拉的。”
  “不过劳拉并不想因这而让人迷恋,”玛勒说,“她长相白净,非常吸引人,这你会看到的。谁也不会怀疑她身上还流淌着混血儿的血液。”
  “噢,但愿她不要太正统了。”
  “你不必为此忧心忡忡,”玛勒立刻接上话碴儿,“一旦她忘记自己的身份,她会玩得很开心,我向你保证,绝对会是春宵难买。”
  从地铁车站到她家的路上,我们漫步而行。走着走着,我们停在一棵树下亲热拥抱。我的手在她的衣服上磨来蹭去的,而她笨手笨脚地寻摸着我裤子的拉链。我们俩就倚着树干亲热。时已深夜,看不到一个行人,就当时而言我完全可以把她放倒在人行道上。
  她拉开裤链,拽出我的阴茎,正要进一步有所行动时,突然树上的一只大黑猫暴躁地尖叫着朝我们猛扑过来。我们吓得魂飞魄散,而那只猫更是惊恐万状,爪子还撕扯着我的外衣。我惊慌失措地拼命打它,它反而变本加厉地撕咬、抓挠。玛勒吓得如风中的树叶哆哆嗦嗦。我们好不容易来到一片开阔地,在草坪上躺了下来。玛勒惊魂未定,我也觉得毛骨悚然。玛勒要偷偷地回家去拿些碘酒之类的东西,我躺在那儿等着她的归来。
  这个夜晚温暖宜人,我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眺望着天上闪烁的繁星。有个女人路经此地,也没有注意到我躺在那儿。我的那玩意儿吊在裤子外面,暖风习习吹来,它就开始膨胀。玛勒还没回来的时候,它就直挺挺地抖动不止。她手拿绷带和碘酒跪在我身旁,我这玩意儿硬硬地冲着她。她弯下腰,轻轻抚弄它,一副贪婪样儿。我把东西扔到一边,把她拽到身上,尽情地戏耍起来。
  我们虚脱脱地躺下,在习习暖风的抚摸中歇息了一会儿。随后她起身侧坐,给我伤口上敷上碘酒。我们点起烟,静静地坐在那儿谈心。最后,我们打定主意离开此地。我陪她走到她家,站在门口互相拥抱,她很冲动地抓住我,急切地拉着我。“我还不能放你走。”说着,她的身子紧紧地贴过来,热烈地亲吻我,准确无误地把手伸进我的裤子。这一次,我俩懒得去找一块开阔地做爱,便倒在人行道旁的一棵大树下真枪实弹地干了起来。在人行道上做爱极不舒服,我不得不想办法往那软和的地方挪上几步。挨着她胳膊肘那儿有一小水坑,我想抬起身子再挪动尺把左右,然而我正要抽出那玩意儿时,她暴躁起来。“千万别动,”她一副哀求的口气,“你快让我发疯了!”我哄了她好大一会儿。同以前一样,她极其兴奋,情欲高涨,像头被宰的猪一样尖声号叫。她的嘴张得又圆又大,完全一副淫荡的样儿;眼睛不停地翻转,好像羊癫疯发作。她尽力地向后仰立着,身子倾斜得很厉害。我无情地在她体内抽送着,这倒使我觉得我不能射精了。我旁观似的审视这交媾的过程,恣意地推拉她的肉体。她发出噢-呵、噢-呵的声音,紧接着,我真的射精了。
  我们三下五除二地穿戴齐整,又返回她家。走到拐角处,她立即站定,转过身来,煞有其事地对着我,笑得丑陋不堪:“现在该给钱了吧?”
  我迷惑不解地看着她。“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在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说着,她还是那副滑稽怪相,“我需要五十元钱,明天我得拿到手。我必须。我必须……现在你明白我为何不想让你带我回家了吧?”
  “向我要钱为何吞吞吐吐的?难道你觉得要是你急需的话我筹集不下五十元钱吗?”
  “但我立马就要。十二点以前能搞到这个数目吗?不要问我要钱干什么,我急需这笔钱,非常需要。你觉得能拿出来吗?能让我吃个定心丸吗?”
  “哦,当然没有问题。”我回答道,说这话的时候我也纳闷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究竟去哪儿搞这笔钱。
  “你真了不起,”说着,她抓住我的双手,热情地握着,“我打心底里不愿意求你。我知道你也没票子。我老是东讨西要的替别人搞钱,我能做的似乎就是这个了。我讨厌这种事,但是又无其他事可干。你相信我,不对吗?我一周后就奉还。”
  “玛勒,何必说这话。我并不要你还。只要需要,告我一声就行。我穷得也没钱,不过,我很快就能筹集下。我想能多搞点儿,想把你从那个倒霉的地方带走--我不愿意看到你在那儿。”
  “现在就别说了,回家睡大觉吧。明天十二点半在泰晤士广场的杂货店门前见面。记得吗?我们以前在那里会过面的。老天爷啊,我那时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我把你当百万富翁了。明天可别让我失望呀--你能保证吗?”
  “不在话下,玛勒。”
  靠允诺也好,借现款也好,我总得很快地筹集下钱,而且到期给人家奉还。要是时间充裕,我想筹集上一百万也没问题,然而这得时时刻刻、成年累月地筹集,而不是宇宙的恒星时。能神速地借到钱,哪怕是车费呢,也算是交给我的最艰巨的任务。自打我不上学了,我几乎就马不停蹄地求爷爷告奶奶来维持生活。我常常拼死拼活地耗上一整天才搞到一毛钱,而有时候就不费吹灰之力,大把大把的钞票往你手上涌。刚开始跟人家借钱时,我能说会道的,而现在已是昔日不再,什么也不懂了。我知道,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某些人我根本不用求,而有些人呢,九十九次都给你个闭门羹,第一百次时却拱手奉送,并且再也不可能回绝你了。你急需救助时,你觉得有些人是救世主,这些人清楚你要仰仗他们,可是一到危急关头,你伸手求助,却遭到无情的欺骗。的确,没有一个人值得你完全依赖,而随手甩给你一笔钱的那个人,你只不过是刚刚遇见的,他几乎与你素昧平生,这往往是个非常保险的赌注。故交知己是最靠不住的:他们残忍无情,恶性难改。女人们,作为一种衡量的标准,也往往表现出漠然、冷淡的态度。你总觉得要是死气白赖地借钱,你的熟人会把钱交给你,可是,一想到要探人家口实、要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让人家把钱借给你,此番做法,真让人厌恶之极,这样,你早已把他排除在外。可能是痛苦的人生体验吧?老年人常常那样做。
  要想顺顺当当地借到钱,人就得跟做其他事一样,一门心思地搞。这就如同做瑜珈功,就是说,要全神贯注,不能生气伤神或者存有私心杂念。倘若你中途撒手,你又挣不到一分血汗钱,就这样生活一辈子,这种代价自然是太大了。穷困潦倒之时你只会产生绝望心理。最理想的办法是要别出心裁、出其不意。比如说,你就不能向与你平起平坐或者高你一等的人伸手,而向不如你的人借钱就相对容易些。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得心甘情愿地放下架子,但不能说辱没自己身份的话,这一点绝对必要。借钱的总是犯人,是没有露出马脚的窃贼。即便这欠债要付利息,但根本不会有人讨债的。即便这个人出于深仇大恨,向你提出合法但不合情的要求来刁难你,他总会败北的。向人借钱可掌握着这主动权,而借钱给人却恰恰相反。当个借债人心里可能不自在,但可以生活得轻松愉快、有滋有味。尽管借债人得常常忍受债主的侮辱和伤害,但他自己还觉得债主可怜巴巴的。
  说一千,道一万,借债人与债主彼此彼此。这就是为什么繁琐的说教不能根除罪恶的所在。这两者如同男女一样互相需求、互为依存。无论这所需借钱数大得多么离奇,无论这还债契约定得多么古怪,总会有一个人借出一只耳朵,支付必需的钱呀。最会借债的人如同聪明的犯罪分子能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他的首要原则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他不想知道是怎么以最低的条件搞到这笔钱的,但是还债时却要绞尽脑汁。一旦碰到债主,他至多也是寒暄两句。正如我们所说的,他们都以票面价值的多少审视对方。聪明的债主看问题就很实际,他知道,明日乾坤一转,借债人摇身一变就能成了债主。 我认识的人里边,只有一个人能看透这里面的门道,这就是我父亲。当我山穷水尽时我总要留条后路向他伸手求助。只有他,我永远赖不了账。他不但对我有求必应,而且还鼓动我对别人也该这样。我每次从他那里借到钱,转眼就变成了比较阔绰的债主,或者应该说是个施舍者,因为我从不强求别人还债。善有善报的惟一途径就是当落魄者向你伸手求助时,你也得慈悲为怀、好心施予,就涉及的无数的簿记而言,偿还债务根本没有必要(所有其他的簿记表格已不合乎时代,废纸一堆了)。“债户、债主都不复存在。”杰出的莎士比亚如是说,这声音表达了一种他要实现乌托邦生活的愿望。对世人来说,借钱与放钱不仅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而且这种比例应该扩大到极不相称的地步。真正只讲实用的人是个不左顾右盼、只顾向前走的傻瓜,他什么也不想就施予别人,然而又得硬着头皮向人讨要。
  为了速战速决,我就去找我的那老家伙,开门见山地向他要五十元。使我惊奇的是,他银行里没有那么多了,不过他很快告诉我他可以向其他的裁缝借。我问是否能尽力为我筹集到那笔钱,他说当然不在话下,马上就成。
  “我过一周左右还你。”我向他道别时说。 “不着急,”他答道,“什么时候都行,但愿你在其他方面事事如意。”
  我于十二点三十分整把钱交到玛勒手上。她说定第二天在宝塔茶馆的公园里与我相见,说完拔腿就跑。我觉得今天能跟她照个面就算玩得开心了,于是,我大踏步跨进柯帝斯根的办公室想向他要一张五元的票子。他不在,不过其中有个职员,我猜着他会对我俯首听命的;果不其然,他乐意帮我摆脱困境。他说我为他的表弟出力不少,应该谢谢我。表弟?我想不出他的表弟是何许人也。“你不记得那个小伙子吗?你送他去了精神病院。”他说,“他是从肯塔基那个地方跑出来的,他爸爸是个裁缝,记得吗?你给他爸打电报说你愿意照护这孩子一直等到他来。那个孩子就是我表弟。”
  哦,那个小伙子,记起来了,历历在目。他想当演员,看来他脑子有问题。在精神病院,他们说他已开始违法乱纪了。在报童的住处他就偷了那些哥儿们的一些衣服。这个小伙子出类拔萃,与当演员相比,更适宜于做个诗人。要是他的脑子有问题,那么我就绝对不正常。他痛苦得往大夫的睾丸上踢了一脚,难怪他们极力把他当犯人看待。我听到这事,淡淡一笑。他真该拿一个包皮的铅头棍狠敲那个性虐待狂的精神病大夫……不管怎样,我在这个保管员的身上找到一个陌生的朋友真是惊喜不已。听他说我还能有些许变化的机会,心里也挺高兴的。我在街上偶然碰到一个曾当过保管员的人,他现在可做了邮差。他硬塞给我两张棒球比赛票,这次比赛是由他负责的纽约魔术师协会提供赞助。“我希望你再给我找一个保管员的工作,”他说,“因为我是这个协会的负责人,现在专门处理的事多如牛毛,邮差这个活儿我干不好。而且,我老婆快生孩子了。你怎么不来看看我们,我给你看新发明的魔术戏法。那个小孩在勤学苦练想精通腹语;过了一年左右,我就让他登台亮相。不管怎么说,我们得养家糊口呀。你知道的,魔术表演挣不了几个钱,我年纪不小了,但还不能这么早就把腿脚弃而不用。我天生就是搞魔术的料。你了解我的个人才能和生活习性,你要是能来观看棒球赛,我就把你介绍给那个大名鼎鼎的瑟斯顿,他说好了要去那儿的。我得走了--我手上还有一封投递不出的信。”
  你了解我的个人才能和生活习性,我站在拐角处,把这句话记在信封背面。十七年前,也是这句话呀,他叫富彻斯,F.U.办事处的那个杰哈德·富彻斯。这与乔伊和托尼的家乡--格兰代尔那个地方的亨斯基的扒手同名同姓。以前我常常碰到另外一个叫富彻斯的家伙,他扛着一袋子狗呀、鸟呀、猫呀的粪便,穿过墓地,把它送到某个地方的香料厂。这粪便发出臭鼬似的味道。这个富彻斯是个鲁莽粗俗的雇佣兵、恶贯满盈的鸡奸犯。富彻斯和昆泽,一对好色之徒。昆泽是个受过正规训练的皮肤病专家,已患了结核病。人们常常看见他俩每天晚上都在靠近新池塘路的劳斯彻露天啤酒店端着臭烘烘的啤酒,插科打诨,饮酒作乐。雷吉伍德是布鲁克的一个美籍德侨的居住区。这是他们的麦加,他们非常向往的地方。他们从不轻易讲英语,在他们眼里,德意志是上帝,凯撒大帝至高无上,是德意志的化身。哼,但愿他们倒霉。他们要是还没死的话,愿他们如同肮脏的日耳曼语系中的元音变音一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找到这样一对儿同名同姓难分难舍的双胞胎,还是很可笑的。该说什么呢,生活习性--臭味相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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