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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1~5全集

时间:2013-12-01 09:19:27  来源:  作者:乔治·R·R·马丁  [ 下载本书 ]
简介:此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暂定为七卷(包括未出的各卷),浑然一体,共同组成了一幅壮丽而完整的画卷。书名"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从写作上说,本书与莎翁的《哈姆雷特》颇有共通之处.从中,读者便能与之产生呼应,共同经历这冰与火的洗礼。...

  马上长枪比武进行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战马蹄声轰隆,把比武场的土地践踏成一片破败不堪的荒原。有好几次,珍妮和珊莎眼见骑士相互冲撞,长枪迸裂粉碎,群众高声尖叫,都忍不住齐声为支持者呐喊。每当有人坠马,珍妮就像个受惊的小女孩般遮住眼睛,可珊莎认为自己胆子比较大,官家小姐就应该在比武大会上表现出应有的风范。连茉丹修女都注意到她仪态从容,因而点头称许。

  "弑君者"战绩辉煌,他如骑马表演般轻取安达·罗伊斯爵士和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接着又与巴利斯坦·赛尔弥展开激战,巴利斯坦爵士前两回合均击败比自己年轻三四十岁的对手。

  桑铎·克里冈和他巨人般的哥哥"魔山"格雷果爵士同样是无人能挡,他俩刚猛地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当天最恐怖的事便发生在格雷果爵士第二次出场时,只见他的长枪上翘,正中一名来自艾林谷的年轻骑士护喉甲下,因为力道过猛,长枪直穿咽喉,对方当即毙命。年轻骑士摔在离珊莎座位不到十尺的地方,格雷果爵士的枪尖打断了他的脖子,鲜血随着越来越衰弱的脉搏向外汩汩流出。他的铠甲晶亮崭新,日光照射下,他向外伸张的双臂宛如两条窜动的火纹。直到后来云层遮住太阳,火焰才没了影子。他的披风是夏日晴空的天蓝,上面绣着道道新月,但鲜血渗透,披风颜色转暗,那上面的月亮也一个接一个变得血红。

  珍妮·普尔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茉丹修女不得已只好先把她带开,让她镇静下来。珊莎坐在原位,两手交叉,放在膝上,看得入魔似的。这是她头一遭目睹别人丧命。她心里觉得也该哭的,但眼泪就是掉不下来。或许她已经为淑女和布兰哭干了眼泪罢,她对自己说,若换成乔里或罗德利克爵士,或甚至父亲大人,就不会这样了。这名年轻的蓝袍骑士与她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个来自艾林谷的陌生人,他的名字从她左耳进右耳出。现在全世界也将和她一样,永远地遗忘他的名字,珊莎突然明白,不会有人谱曲歌颂他了。多么令人伤感啊。

  随后他们抬走尸体,一个男孩带着铲子跑进场内,铲起泥土盖住他跌落的地方,遮掉血迹。比武又继续进行。

  接下来,巴隆·史文爵士也被格雷果打下马,蓝礼公爵则输给了猎狗。蓝礼被狠狠地击中,几乎是从战马上往后平飞。他的头落地时剧烈地铿了一声,全场观众听了倒抽一口冷气。还好遭殃的只是他头盔上的金鹿角,其中一根被他压断了。当蓝礼公爵爬起来时,全场疯狂地为他欢呼,只因劳勃国王的幼弟向来很受群众喜爱。他优雅地鞠个躬,将那根断掉的鹿角递给胜利者。猎狗哼了一声,把断角抛进观众席,老百姓立刻为了那点金子争得你死我活,直到最后蓝礼大人走进群众里安抚,方才恢复秩序。这时茉丹修女也回来了,却是独自一人。她解释说珍妮身体不适,已被护送回城堡休息。珊莎几乎都忘记珍妮了。

  稍后,一位穿格纹披风的雇佣骑士不小心杀了贝里·唐德利恩的坐骑,被判出局。贝里伯爵换了匹马,随即被密尔的索罗斯打了下来。艾伦·桑塔加爵士和罗索·布伦交手三次均难分轩轾,连国王也无法判定,艾伦爵士后来被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击败,布伦则输给约恩·罗伊斯的年轻儿子罗拔。

  最后场内只剩下四人:"猎狗"和他的怪物哥哥格雷果,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以及有"百花骑士"之誉的少年洛拉斯·提利尔爵士。

  洛拉斯爵士是高庭公爵和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小儿子,年方十六,是场上年纪最小的骑士,然而当天早上他三进三出,便击败了三个御林铁卫。珊莎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人儿。他的铠甲经过精心雕琢,上面的瓷釉包含着千束不同的花朵,他的雪白坐骑则覆以红毛毯和白玫瑰。每次得胜,洛拉斯爵士便会摘下头盔,从红毯上取下一朵白玫瑰,抛给群众里的某位美丽姑娘。

  当天他最后一场决斗对上了罗伊斯兄弟里的弟弟。罗拔爵士的家传符咒似乎也抵挡不了洛拉斯爵士的英勇,百花骑士把他的盾牌刺成两半,将他打下马鞍,轰地一声惨摔在泥地上。罗拔躺在地上呻吟,胜利者则绕场接受欢呼。后来定是有人叫了担架,把头晕眼花、动弹不得的罗拔抬回营帐,然而珊莎根本没看到,她的视线全聚集在洛拉斯爵士身上。当他的白马停在她面前时,她只觉自己的心房都快要炸开。

  他给了其他女孩白玫瑰,摘给她的却是朵红玫瑰。"亲爱的小姐,"他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你一半美丽。"珊莎羞怯地接过花,整个人被他的英姿所震慑。他的头发是一丛慵懒的棕色鬈发,眼睛像是融化的黄金。她深吸玫瑰甜美的香气,直到洛拉斯爵士策马离开还紧握不放。

  当她再度抬头,却见一名男子正在她前面盯着她看。他个子很矮,一撮尖胡子,发际有几丝银白,年纪和父亲差不多。"你一定是她的女儿。"他对她说,嘴角虽然泛起笑意,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却没有笑。"你有徒利家的容貌。"

  "我是珊莎·史塔克,"她不安地说。那名男子穿着绒毛领口的厚重斗篷,用一只银色仿声鸟系住,他有着自然典雅的贵族气质,但她却不认得他。"大人,我还没有认识您的荣幸。"

  茉丹修女连忙来解围。"好孩子,这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重臣。"

  "令堂曾是我心目中爱与美的皇后。"男子轻声说。他的呼气有薄荷的味道。"你遗传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抚弄她的一撮红褐发束,指尖拂过她的脸颊。突然他转过身走开去了。

  这时月亮早已升起,人们也累了,于是国王宣布最后三场比试将等到明天早上,在团体比武前举行。群众渐渐散去,一边讨论着当日的比武盛事和隔天的重头好戏,廷臣要员们则前往河边用餐。六头大得惊人的牦牛在烤肉铁叉上缓缓转动,已经烤了好几个小时,旁边的厨房小弟忙着涂抹奶油和草药,直到肉烤得香香酥酥,油脂四溢。帐篷外搭起大餐桌和长椅,桌上的甜菜、草莓和刚出炉的面包堆得老高。

  珊莎和茉丹修女被安排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的贵宾席,就在国王和王后的左边。当乔佛里王子在她右手坐下时,她直觉得喉咙发紧。自上次的事件后,他便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她也不敢开口。起初因为他们杀了淑女,她以为自己恨他,然而等珊莎眼泪流干,她又告诉自己真正的错不在乔佛里,而在王后,王后才是她该怨的人,王后和艾莉亚。如果不是艾莉亚,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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