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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神探

时间:2013-12-17 23:40:54  来源:  作者:[美国]约翰·道格拉斯马克·奥尔谢克  [ 下载本书 ]
简介:美国联邦调查局具有传奇色彩的特工、《沉默的羔羊》中的特工杰克·克劳福德的原型、被誉为“现代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约翰·道格拉斯通过缜密的心理分析、惊人的细节,向你展示了他在办案生涯中遇到的最扑朔迷离、最险象环生、最具有挑战性的大案要案的破案过程。...

  “我杀了五个人。”他回答。
  他在我的要求下描述了一下犯罪现场和是如何加害受害者的。原来戴维斯是位兼职救护车司机。他的作案方式是勒死一名女子,将尸体丢弃于他负责救护区域内的一条公路旁,打一个匿名电话,然后作为对电话的回复去收拾尸体。当他把尸体搬上担架时,谁会料到凶手就在他们当中?一手控制局面和现场策划确实让他兴奋不已,给了他最强烈的刺激。我所能了解到的诸如此类的作案手法经证明总是极其有价值的。
  这种勒杀方式告诉我,他是一个一时冲动型的杀人犯,原先脑子里的主要念头是强奸。
  我对他说:“你是个真正的警察迷。你想当警察,处在有权势的地位,而不是从事什么无法发挥你的才干的低贱工作。”他笑了笑说,他父亲曾经是一名警察中尉。
  他在我的要求下描述了他的惯用手法。打个比方吧,他会跟踪一名漂亮的年轻女子,看着她驾车驶进一家餐馆的停车场。通过他父亲在警方的关系,他设法检查了该车的牌照。当得知了车主的姓名以后,他会打电话到餐馆广播呼叫此人,让她关掉车灯。当她走出餐馆时,他就劫持她,强行将其推入他或她的车子,给她带上手铐,然后扬长而去。
  他依次描述了五起凶杀案,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当讲到最后一起时,他提到曾将她放在车子的前排座位上遮盖好,他头一次回想起这个细节。
  谈到这里时,我进一步改变了访谈策略。我说:“查理,让我来告诉你一些关于你的情况:你在同女性交往上存在着问题。你第一次作案时碰上了财务麻烦。你当时年近三十,非常清楚你的工作无法让你施展自己的才华,因此你觉得你的生活一团糟,事事不顺心。”
  他只是点点头。迄今为止我说的都还没错。我没有说任何难
  以理解或纯属猜测的含混的话。
  “你当时酗酒,”我继续说道,“你欠了债。你与同居的女人常常争吵。(他并未告诉我跟什么人同居,但是我对此相当肯定。)在情况最糟糕的那些夜晚,你会外出寻猎。你不愿意对老情妇下手,于是只有去折磨另外的什么人。”
  我可以看出查理的身势语在渐渐发生变化,情感开始有所流露。于是凭借所掌握的零星情况,我继续说:“不过,你对最后一个被害人下手时已远远没有那么凶残。她是与众不同的。你强暴之后又给她穿上了衣服。你把她的头部蒙上了。前四次作案时你并没有这样做。这一次你不像前四次那样感觉良好。”
  当他们开始仔细聆听时,你便晓得你已经说到了点子上。我是从访谈囚犯中学会这一点的,并且能够在审讯场合反复运用。我看得出此时我已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她对你说了一些什么,让你感觉杀害她于心不忍,不过你还是把她杀了。”
  突然,查理的脸变得通红。他显得神思恍惚,我可以看出他的思绪已经回到了案发现场。他犹豫了一下才告诉我,那个女人说,她丈夫身体很不好,她感到十分担忧。他病情严重,也许离死期不远了。说这番话可能是她的计策,也可能不是,而我无从知道实情。但是它显然对戴维斯产生了影响。
  “可是我没有带上面具,她知道我的长相,我不得不杀掉她。”
  我停顿了片刻,又说:“你拿了她的什么东西吧?”
  他再次点点头,然后坦白说他掏出了她的钱包。他取出一张她与丈夫和小孩在圣诞节的合影,将它保存起来。
  我从前根本没有见过这家伙,但已开始对他有了明确的印象,于是我说道:“查理,你去过墓地吧?”他的脸一片绯红。我断定他十分关注报纸对此案的报道,因为他想了解他的受害者被掩埋在了何处。“你上那里去是因为你对这件谋杀案深感内疚。而且你随身带了一样东西上墓地,把它摆在了墓位上。”
  在场的其他囚犯鸦雀无声,痴迷般地倾听着。他们从未见过查理这个样子。我重复了一遍:“你带了一样东西上墓地。你带了什么东西,查理?你带了那张合影照片,对不对?”他只是再次点点头,然后垂下了头。
  这完全不是什么巫术,或者说,完全不是在场的囚犯可能会以为的那种从帽子里变出兔子来的魔术。显然我是在猜测,但是这些猜测是以我和我的同事们已经载人工作日志,并将继续进行收集的大量背景资料、研究结论和经验积累作为根据的。譬如说,我们发现有关凶手会走访受害者坟墓的这老一套说法常常是符合实情的,但未必是出于我们原先设想的原因。
  行为反映个性。
  我们的工作之所以必要,其中一个原因是暴力犯罪的本身性质在发生着改变。我们大家都了解那些困扰大多数城市的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以及那些频繁发生并且令国人感到丢脸的持枪犯罪。然而,以往的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大多都发生在以某种方式相互认识的人们身上。
  这种情况如今已较为少见了。近在60年代,这个国家的杀人案破案率还高达90%以上。现在我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了。尽管今天科技进步令人注目,电脑时代业已来临,尽管更多的警官经过了更为严格的训练并拥有更为精良的装备,谋杀作案率却一直在上升,破案率却一直在下降。越来越多的犯罪案件中的凶手和受害者是“陌生人”,在许多案件中我们缺乏可查的动机,至少是缺乏明显的或“合乎逻辑的”可查动机。
  从传统意义上讲,对大多数谋杀和暴力犯罪执法官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它们起因于我们都经历过的感情——愤怒、贪婪、忌妒、贪财、复仇——的极端表现。一旦这种情感问题得以解决,犯罪或犯罪冲动就将停止。有人会因此丧命,但情况就是这样,警察通常都知道要追查的凶手是谁以及动机是什么。
  可是近年来,一种新型的暴力罪犯已经露头,即系列案犯。这种人不到被拘捕或击毙,往往是不会停止犯罪的;这种人善于从经验中学习,并且作案手法越来越高明,总是在不断作案过程中完善其方案。我之所以说“露头”,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可能一直就在我们身边,远在19世纪80年代的伦敦碎尸者杰克出现以前就已存在。杰克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位现代系列杀手。我之所以用“他”,是因为几乎所有现实生活中的系列杀手都是男性,其中的原因我稍后会加以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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