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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传

时间:2013-11-26 10:55:37  来源:  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  [ 下载本书 ]
简介:史蒂夫·乔布斯唯一授权传记。史蒂夫·乔布斯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炽热激越 的性格成就了一个传奇,一个极具创造力的企业领袖,他 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使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 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 大产业发生了颠 覆性变革。作为创造力与想象力的终极偶像, 乔布斯独树一帜。他 明白,在2 1 世纪创造价值的最佳方式就是将创造力与技术 相结合,因此,他成立了一家公司,在此融会了源源不断的 想象力与非凡的技术成果。在两年多的时间里。 作者与界布斯进行了4 0 多次面对 面的沟通,并采访了他的...
  Apple II,采用沃兹尼亚克的电路板并把它变成第一台不再仅供业余爱好者使用的个人计算机。
  麦金塔,引发了家用电脑革命并普及了图形用户界面。
  《玩具总动员》和其他皮克斯大片,开创了数字影像的奇迹。
  苹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义中的角色。
  iPod,改变了我们消费音乐的方式。
  iTunes商店,让音乐产业重获新生。
  iPhone,把移动电话变成了音乐、照片、视频、邮件和网络设备。
  应用商店(App Store),生成新的内容创造产业。
  iPad,推出平板计算技术,为数字报纸、杂志、书籍和视频提供了平台。
  iCloud,使计算机不再担任管理我们内容的中心角色,并让我们的电子设备无缝同步。
  苹果公司本身,乔布斯认为这是他最伟大的创作。在这里,想象力被培育、应用和执行的方式极具创造力,使苹果成为了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
  他很聪明吗·不,不是格外聪明。应该说,他是个天才。他的奇思妙想都是本能的、不可预见的,有时是充满魔力的。他真是数学家马克·卡克(Mark Kac)所说的那种魔术师天才,他的洞见会不期而至,更多地要求直觉而非大脑的处理能力。他像个探路者一样,可以吸收信息,嗅到风中的气味,对前路先知先觉。
  史蒂夫·乔布斯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企业管理者,一个世纪以后他一定还会被人们铭记。在历史的万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时代,他超越众人,创造了极具创新性的产品,把诗歌和处理器的力量完美结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既让人不安又令人振奋,而他借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司。他能够在苹果的DNA中融入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后几十年,都是在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成长得最茁壮的公司。
  还有一件事……
  传记作者理应是为传记作结语的人,但这是史蒂夫·乔布斯的传记。尽管他没有把他那传奇般的控制欲强加于这个项目,但我如果不让他最后说几句话就这样把他推上历史的舞台,我怀疑自己无法准确地传达出他的那种感觉——他在任何情况下展现自我的那种方式。
  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他屡次谈到他希望自己留下什么样的遗产。以下就是那些想法,是他自己的话: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有些人说:“消资者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但那不是我的方式我们的责任是提前一步搞清楚他们将来想要什么。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是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宝丽来的埃德温·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秤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美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们付我们钱去为他们整合东西,因为他们不能7天24小时地去想这些。如果你对生产伟大的产品有极大的激情,它会推着你去追求一体化,去把你的硬件、软件以及内容管理都整合在一起。你想开辟新的领域,就必须自己来做。如果你想让产品对其他硬件或软件开放,你就只能放弃一些愿景。
  在过去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公司成为了硅谷的典范。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都是惠普。后来,在半导体时代,是仙童和微软。我想有一段时同是苹果,后来没落了。而今天,我认为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更多一些。我想苹果已经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它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钽它仍然走在时代的前沿。
  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但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后成了最妇幼的人,如果那是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建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但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么回事儿。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以及早已离开苹果的约翰·斯卡利、微软的史蒂夫·鲍尔默)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当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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