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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关门之后

时间:2013-10-13 21:01:26  来源: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简介:美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劳伦斯·布洛克1987年的作品,曾获马耳他之鹰奖。莫西里酒吧被抢,“小猫小姐”的账本被偷、蒂勒里太太被杀。三个当事人都请马修出面帮助查出真相,在一条条线索发现之后,三个案件的零碎拼图慢慢被拼在了一起,所有真相水落石出,马修自会有他的解决办法……...
  他说:“今天屋里有很多人,有上夜班的,有在附近混的,谁身上没有一点钱? 你会不会觉得有点奇怪,他们怎么没把帽子递过来,叫我 们把钱放在里面? ”
  “也许他们很急。”
  “我身上有几百块钱,但是我宁可留在自己身上,也不会交给那个脸上蒙手帕的家伙。你们可能就是很庆幸没被抢,才大把大把地把钱往 玻璃罐里扔的吧? 我捐了二十块给那些孤儿寡妇,连想都没有想。”
  “这是事先安排好的。”比利猜,“那两个蒙面的家伙是莫里西兄弟的朋友。他们联合起来搞这个把戏,好多募集一点钱。”
  “天啊,”汤米说,他觉得这个说法太可笑了。“说几句人话好不好? 我的车在这,车子大得很,能装下所有人。有没有人改主意要我送 他回家的? ”
  我们仍决定散步回家。他的车子是栗色的别克,白色真皮内饰。他让卡罗琳先坐进车里,再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见到卡罗琳没法移过 身子为他开车门,汤米做了个鬼脸。
  他们把车开走之后,比利说:“他们在阿姆斯特朗那里呆到一点,或者一点半。我没想到今天晚上还能见到他们。我希望他今晚别把车开 回布鲁克林区。”
  “他们住那里吗? ”
  “汤米住那里。”他告诉斯基普,“那个女的就住这附近。汤米结婚了,你没见到他手上的结婚戒指吗? ”
  “我倒没注意。”
  “来自加罗林的卡罗琳,”比利说,“汤米总是这么介绍她。今天她脸色很难看吧?他提前离开时我就怀疑他是把她带回家去睡觉,现在 我敢确定是了。她今天稍早时不是穿套装吗? 是不是,马修? ”
  “我不记得了。”
  “我敢发誓。她穿的是上班的那种衣服,反正不是牛仔裤加衬衫。他把她带回家,搞了一下,觉得口渴了,又找不到还营业的商店,所以 只好跑到这种非法的超时酒吧来。你觉得怎么样,马修? 我做个侦探应该够格吧? ”
  “你的确干得不坏。”
  “汤米穿一样的衣服,卡罗琳却换了件衣服。现在的问题是: 他是回家找老婆呢,还是睡在卡罗琳家,明天再穿同样的衣服到办公室去?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今天这事到底是谁干的? ”
  “这个问题我也想问。”斯基普说。
  “是啊,他问的事情我也在想。他们为什么不洗劫酒吧里的客人? 很多人身上会有几百块钱,有些人可能还不止。”
  “不值得。”
  “我们说的可是好几千块的事情。”
  “我知道。”斯基普说,“就算你手脚很利落,也得多花二十分钟,而且有一屋子的酒鬼,上帝才知道多少人带着枪。我估计至少有十五 把。”
  “你没开玩笑吧? ”
  “开玩笑? 我还觉得我估低了呢。屋里至少有三四个警察。还有咱们同桌的艾迪·格里洛。”
  “艾迪身上有枪? ”
  “艾迪身上有好几把大家伙。我还没提到那几个在酒吧里工作的家伙。有个人叫查克,在波莉酒吧打工,我跟他不太熟――”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那家伙身上也有枪? ”
  “要不是这样,他走路的时候怎么会怪里怪气的? 没骗你,带枪上街的人多得要命。你叫全屋的人把皮夹掏出来,他们说不定就把枪给掏 出来了。此外,他们进出花了多少时间? 顶多五分钟吧? 别忘了,在这五分钟里,门开着,单凭他朝天花板开的那两枪能把蒂姆·帕特吓得站 在那里怒目而视,连小指头都不敢动一动吗? ”
  “这话有道理。”
  “而且,就算他们把所有顾客的口袋榨干,那也只是个零头而已。”
  “你真的以为那箱子里有很多钱吗? 你说有多少? ”
  斯基普耸了耸肩,“两万块吧。”
  “真的? ”
  “两万块、五万块,你爱说多少算多少。”
  “你刚才说那是爱尔兰共和军的钱。”
  “要不然你说他们还能把钱花到哪里去? 比利,我不知道他们究竟赚了多少钱,但是他们的酒吧一个礼拜开七天,成本用得了多少? 他们 买那栋房子,说不定还退了不少税呢。其中一半是他们几兄弟的住处,房租跟其他开销差不多都省了。他们会申报收入、会报税吗? 他们顶多 把一楼出租给剧团的租金报一报,付点税,意思意思而已。他们那地方一个礼拜赚不到两三千块吗? 你说他们把钱花到哪里去了? ”
  “开店哪会不要本钱? ”我插了一句。
  “营运成本跟政治捐献是得花钱的,但是一个礼拜花得了一两万吗? 他们又没买车,又不在别人的酒吧里花钱。我没见过蒂姆·帕特买什 么名贵的东西送给漂亮小妞,也没见过莫里西兄弟用他们那爱尔兰鼻子吸过上好的毒品。”
  “你的鼻子吸过。”比利·基根说。
  “我喜欢蒂姆·帕特的那个演说,随后请大家喝一杯也够意思。就我所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免费请人喝酒。”
  “去他妈的爱尔兰人。”比利说。
  “天啊,比利,你又喝醉了。”
  “你说得没错。”
  “你怎么想,马修·蒂姆·帕特真的认识那两个抢匪吗?”
  我想过这问题。“我不知道。不过,你也知道莫里西兄弟的态度就是:‘大家别理这事,我们自会处理。’这事说不定真跟政治有关。”
  “去他妈的。”比利说,“我看一定是民主党改革派在后面搞鬼。”
  “也可能是清教徒。”斯基普说。
  “真滑稽,”比利说,“他们看起来不像是清教徒。”
  “那也有可能是爱尔兰共和军的另一个派别,他们里面是不是有很多派别?”
  “你当然很少见到清教徒在脸上蒙手帕,”比利说,“他们通常把手帕塞到胸前,不,是塞进他们胸前的口袋――”
  “得了,比利。”
  “去他妈的清教徒。”比利说。
  “去你妈的,比利。”斯基普说,“马修,我们最好陪这个混蛋回家。”
  “去他妈的臭枪。”比利说,不知道他为什么又回到这个主题上。“临睡前去喝杯酒,谁知道身边都是枪。你带枪了吗,马修?”
  “我没带。”
  “真的? ”比利一只手撑在我肩膀上,“可是你不是警察吗? ”
  “以前是。”
  “你现在是个私人侦探。但就算是在书店门口检查顾客的安全人员不都佩枪吗? ”
  “那只是装装样子而已。”
  “你是说,如果我从书店拿一本现代图书馆版的《红字》出来,他们不会开枪打我啦? 你不早说,害我还花钱买那本书。你身上真的没枪 吗? ”
  “他又开始发神经了。”斯基普说。
  “你那个演员朋友呢? ”比利顶了回去,“博比身上有枪吗? ”
  “谁? 鲁斯兰德啊? ”
  “说不定哪一天他会在你背后开枪。”比利说。
  “就算是鲁斯兰德身上有枪,”斯基普说,“那也顶多是舞台道具,再怎么样,也只能射支飞镖出来而已。”
  “他会在你背后开枪。”比利坚持说,“就像那个谁……博比小子。”
  “你是说比利小子吧? ”
  “你是谁啊? 你管我说的是谁? 到底有没有? ”
  “有什么啊? ”
  “博比有没有枪啊。天啊,我们不就是在谈这个吗? ”
  “好了,比利,你不要问我我们在谈什么好不好? ”
  “你是说你根本没有注意我们在说什么吗? 可恶! ”
  比利·基根住在五十六街接近第八大道的一栋大楼里。我们快到他家的时候,比利好像突然恢复了清醒,他甚至还彬彬有礼地跟门房打了 个招呼。“马修,斯基普,”他说,“再见啦。”
  “比利人不错。”斯基普告诉我说。
  “他人很好。”
  “他其实没有那么醉,他装的,想借酒装疯,发泄发泄。”
  “我知道。”
  “你知道吗? 我们在小猫小姐那里藏了把枪。约翰跟我在开酒吧前,我在别的酒吧打工。有一天,我们碰上了抢劫案。一个白人闯了进来 ,用枪指着我的头,把收银机里的钱全部拿光了。他还叫店里的客人把皮夹子拿出来,那时店里有五六个人,没人敢不听他的话。如果我没记 错的话,客人们的表也都被抢走了。这才是标准程序吧。”
  “好像是这样。”
  “我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是个英雄好汉,从来没有站在那里被人用枪指过。当时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后来却越想越气,你知道我的意 思吧? 我气疯了,跑出去,买了把枪,从此之后,那把枪就放在我上班的地方。现在它当然就在小猫小姐那里,其实我还是觉得叫马蹄铁与手 榴弹比较顺耳点。”
  “你有执照吗? ”
  “你说枪啊? ”他摇摇头,“我根本就没有拿去登记。我开的是酒吧,弄把枪不是难办的事。我花了两天打听,到了第三天,我就用一百 块钱弄到手了。但是在我们店开张之后,还是被抢了一次。那天是约翰值班,他知道枪在哪里,却乖乖地把钱箱交了出去。那个家伙并没有抢 顾客。约翰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因为他等到抢匪离开酒吧之后,才想到店里有把枪。也许吧,也有可能,他就算想到了那把枪,也不会用。也 许我会跟他一样,也不会。不身临其境,你真不知道你会怎么做,对不对? ”
  “没错。”
  “你不当警察以后,真的不带枪了吗? 听说有人养成习惯之后,没佩枪,就好像没穿衣服似的。”
  “我不一样,不带枪对我来说是卸下包袱。”
  “哦,我明白了,卸下包袱,就跟减肥差不多,是吧? ”
  “差不多。”
  “是啊,我想他也是凑巧提到流弹的事情。”
  “啊? 哦,你说汤米。”
  “硬汉汤米·蒂勒里。他有点混蛋,但不是坏人。叫他硬汉汤米,就好像是叫他大个子。他说那事是无心的。”
  “我觉得你说得没错。”
  “硬汉汤米。你知道他还有别的绰号吧? ”
  “电话汤米。”
  “没错,也有人倒过来叫他汤米电话。他用电话推销狗屁东西。我没见过成年男子干这种营生,那都是家庭妇女干的活儿,每小时能赚三 毛五分钱? ”
  “我觉得他赚了不少。”
  “是啊,你看看他那辆车。我们可能没看到那个女的帮他开车门,但是,我们都看到他那辆车子了。马修,在你回家睡觉以前,要不要到 我那里去再干两杯? 我有威士忌,有波本酒,冰箱里也应该有点吃的。”
  “我想回家,斯基普。不过,多谢了。”
  “我想你也累了。”他抽出一根香烟点上,吸了几口。斯基普住在凡登大厦,隔条街往东走几步,便是我住的旅馆。他把香烟扔了,跟我 握了握手,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街区外传来五六声响声。
  “天啊。”他说, “这是枪声还是鞭炮声? 你说得准吗? ”
  “不能。”
  “我也不能。大概是鞭炮,你想想现在是什么时候? 还是莫里西兄弟抓到了那对大盗? 今天是二号,七月二号,对吧? ”
  “大概是吧。”
  “夏天到了。”他说。
  第二章
  这都是很久的事了。
  那是七五年夏天。从大处来看,那一年实在乏善可陈,好像什么重要的事情都没发生。尼克松辞职是前一年的事,两党大会、奥林匹克运 动大会、美国建国两百年,又是下一年的事。
  入主白宫的是福特。他当总统虽然有些人不服,却也太平无事。一个叫阿贝?比姆的人入主瑰西园,我看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当上了纽约 市长,不过这有什么,格里·福特还不相信自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呢。
  面对纽约市的财政危机,福特摆出一副撒手不管的态势。《新闻报》的标题是:“福特进城:死定了! ”
  我记得这标题,但我却忘记刊登的时间是在夏天之前、之中、还是之后。反正,我看过那个标题。我很少错过《新闻报》,每天清晨我晃 晃悠悠回到旅馆时,或是在吃完早餐之后,都不会忘记买上一份。我也看《纽约时报》,如果有我想看的新闻,我还会多买一份《邮报》。我 不太注意国际新闻或是政治这类的东西,只看体育或地方犯罪新闻,不过,我对这世上所发生的事情也略知一二。只是,非常好笑,这些世界 大事跟过眼云烟差不了多少。
  我还记得什么? 嗯,就在莫里西兄弟被抢的三个月之后,辛辛那提红人队与波士顿红袜队之间进行了七战四胜的棒球大赛。我记得菲斯克 在第六场比赛的全垒打,也记得皮特·罗斯奋战九局,好像人类的命运就寄托在他打的每一球上。纽约两支球队都没有打进季后赛,我知道的 也就这些。我还记得到球场看过几场比赛。我带着儿子们去看棒球,有时也跟朋友一起去。我记得跟比利·基根去看扬基队和不知道哪一队比 赛,谁知道有个白痴从看台上把垃圾扔到球场里,球赛因此被取消。
  雷吉·杰克逊那年在扬基队吗? 七三年的时候,我记得他是在奥克兰。那年的世界大赛,大都会队一败涂地。但他是什么时候被扬基队买 去的?
  还有什么? 拳击?
  阿里那年夏天打比赛吗? 我看过阿里打过一场,也亲眼见到他下颚受伤,而且在胜负未决的时候离开,不过,那起码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 ,是不是? 之后,我又在很近的地方见过阿里一次。厄尼·谢佛斯跟吉米·埃利斯也打过一场。结果谢佛斯在第一回合就把埃利斯撂倒了。直 到现在,我还清清楚楚记得埃利斯太太脸上的神情。她就坐我身后两排的地方,但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反正我确定不在七五年。那年夏天我一定看了非常多的拳击赛,多到连谁打谁都弄不清楚。
  说这些细节跟故事有关吗? 其实也不见得。如果真的有关,那我得上图书馆查查那一年的《时报索引》或是《世界年鉴》。幸好,我该记 得的事,都没忘。
  斯基普·德沃跟汤米·蒂勒里。七五年夏天,我似乎只记得这两张脸。和这两人,我厮混完那个漫长的季节。
  他们是我的朋友吗?
  也算是。不过,得加点解释。他们是酒吧朋友。除了在陌生人痛饮各种酒类的场合之外,我绝少见到他们――坦白说,那时我很少见到任 何人。我当然还是每天都醉醺醺的,不过,那个时候,我达到了酒帮助我超过酒伤害我的绝高境界。
  几年前,我的世界好像随着我的意志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哥伦布圆环附近那几个街区。我终于挥别十几年的婚姻生活跟两个孩子,从长 岛搬到位于第八、第九大道间西五十七街上的旅馆。差不多同时,我也离开了纽约警察局。在局里的那几年,我力求表现。离职之后,我靠替 人排纷解难混口饭吃,还有能力偶尔寄张支票到长岛。我不是私人侦探――私人侦探要申请执照,要填报告,还要缴税。我帮朋友的忙,他们 给我钱作为回报。我赚的钱一直够我付房租,够我喝酒,也够我寄给安妮塔跟孩子们。
  我说了,我的世界好像越缩越小,小到只限于我睡觉的房间跟我清醒时厮混的酒吧。我常到莫里西酒吧,但那也不是我唯一会去的地方。 我通常会混到酒吧关门,直到半夜一两点才上床睡觉。我其实非常少在非法超时营业的酒吧里喝到天亮。
  我常去小猫小姐,斯基普·德沃开的酒吧。就在我旅馆那条街上,还有波莉酒吧,这家酒吧格调不高,贴着颜色俗丽不堪的壁纸,十点或 十点半之后,酒客会逐渐散去。还有一家叫麦加文的。那是一家以土褐色为主色系的酒吧,天花板上是一个个连灯罩都没有的灯泡,店里的顾 客个个沉默得出奇。有时,我早上心情不好,便会冲进去痛饮数杯。酒保倒酒的时候,手常微微颤抖。
  这条街上还有两家紧挨着的法国餐厅。其中一家生意不大好,里面顶多坐四分之一的客人。我曾经带过几个女朋友到那里吃饭。有一次, 我还独自上那儿去,在吧台前喝了两杯。隔壁的那家就有点名气了,生意也比较好,不过,我偏偏不去。
  第十大道上有个地方叫斯莱特餐厅。许多中城的警察喜欢那家店,如果我想跟闲杂人等混在一起,就会上那里去。店里的牛排做得不错, 环境布置也还舒服。百老汇跟十六街间,有一家马丁酒吧,专门供应廉价酒类,也有腌牛肉、烤火腿之类的东西可以果腹。吧台上放了一台大 彩电,如果想看棒球,上那里倒不错。
  林肯中心的对街,有家店叫欧尼尔巴龙――这个名字有点典故。这家店开得很早,当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酒吧取名叫沙龙,店主人不知 如何是好,索性改动字头,还说见鬼去吧。我曾经在下午去过一次,但它到了晚上才够时髦、够热闹。在第九大道跟五十七街的交叉口,有一 家叫安塔里斯与斯皮罗的希腊酒店。这家店并不怎么合我的口味,但我常见那些留着希腊大胡子的人,在里面喝一种加水的希腊酒。我每天晚 上回家的时候都会经过那里,有时也会进去喝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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